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省直机关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的通知》要求,4月11日,云南省湖南商会党委、董家湾派出所党支部、云南省济南商会党支部在湖南商会党员活动室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主题党日活动。
湖南商会党委书记林大金、董家湾派出所副所长张祖勇同志、济南商会党支部书记宋安军,带领所属党员和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活动。湖南商会秘书长曾德虎同志带领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活动。
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入党初心。宣誓前,林大金书记对重温入党誓词意义进行了再教育。林书记强调: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牢记自己的承诺,确保在向党宣誓之后,勿忘并践行自己以前宣誓的职责和义务,无论在任何情形下,百折不挠地予以恪守,即使因此而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牢记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牢记党的宗旨,持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时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使我们每个共产党员不忘职责和使命,确保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入党。
面对中国共产党党旗,商会党委书记林大金同志领誓,所有党员们举起右手、握紧拳头,面对党旗,以坚定有力的声音,表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和决心。
董家湾派出所谭华志警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进行宣讲。首先,谭警官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然后,谭警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进行宣讲,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和自己从警20多年的工作经历。重点对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是什么等知识进行了认真的讲解。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讨论活动中。商会党委书记林大金、济南商会党支部书记宋安军带头发言。林书记强调: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济南商会宋安军书记表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商会秘书长曾德虎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党和国家大局,我们要坚决拥护和带头发挥作用,各位同志要在自己的企业内部积极宣传。
董家湾派出所副所长张祖勇强调: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调查,依法予以严惩。
通过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增强了党性意识,增强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大家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通讯员:荣军 审稿:曾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