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会员只设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单位会员更换代表,需向商会书面报告。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入会;
(三)属湖南籍的工商界人士,能顾全大局,
(四)在云南省各地经工商部门审核注册登记的属湖南籍工商界人士经营、投资的企业。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积极宣传并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按时交纳会费。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