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兼纪律检查委员:刘恒运
纪律检查委员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委的作风建设。督促所属党支部做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督查和引导所属党支部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按规定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五、经常向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商会党风党纪的情况和商会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六、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工作。